欠条无利息约定,能否要求支付利息?
我之前借给别人一笔钱,对方给我打了欠条,但欠条里没写利息的事儿。现在还款时间到了,我想让对方给点利息,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行不行,所以想问问在这种欠条没约定利息的情况下,能不能要求对方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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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欠条是证明借贷关系的重要凭证。当欠条中没有利息约定时,是否能要求支付利息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在借款期间内,如果欠条未约定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二款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这就意味着,在借款期限内,出借人不能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例如,张三借给李四1万元,欠条上没写利息,借款期限是1年,那么在这1年里,张三不能向李四主张利息。 其次,关于逾期利息。即使欠条中没有约定利息,但如果借款人逾期还款,出借人可以要求其支付逾期利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从还款期限届满次日开始,出借人能要求借款人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逾期利息。比如,上述例子中借款期限到了,李四没还钱,从逾期那天起,张三就可以要求李四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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