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没了爷爷还在,能入姑姑户口本吗?
我爸爸去世了,爷爷还在世,我现在生活方面有一些困难,姑姑愿意照顾我,我想把户口迁到姑姑户口本上,不知道在法律上允不允许,我该怎么做才能迁过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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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户口迁移涉及到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程序。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几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常住户口是指公民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的正式户口,而户口迁移就是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后,将户口从原住地迁移到现住地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在你描述的情况中,爸爸没了爷爷还在,想入姑姑的户口本,这属于亲属投靠类的户口迁移。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并没有明确禁止此类迁移,但具体的操作要依据各地的户籍管理政策。 一般来说,亲属投靠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姑姑作为投靠人,需要有稳定的住所,并且愿意接收你入户,同时可能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像亲属关系证明等。不同地区对于亲属投靠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要求被投靠人生活困难且投靠有利于其生活保障等。 所以,你要先到姑姑户口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通常是当地的派出所)咨询具体的政策和办理流程。他们会告诉你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比如身份证、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等,然后按照要求提交申请,经过审核批准后,就可以完成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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