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土地与房产是否可以分开抵押?
我最近想拿自己的房产或者土地去抵押借款,但不清楚能不能把土地和房产分开来抵押。比如我想只抵押房产而不抵押房产下面的土地,或者只抵押土地而不抵押土地上的房屋,这样做在法律上到底行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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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与房产不可以分开抵押。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法律原则来讲,我国实施“地随房走、房随地走、房地一体”的原则。这意味着土地和房产在抵押时要视为一个整体,不能单独处理。 其次,具体的法律条文也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即使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也视为一并抵押。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三十三条也指出,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总之,无论是从法律原则还是具体条文来看,土地和房产在抵押时都不能分开,必须一并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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