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能否继承?
家里老人承包了一些土地,现在老人去世了,不知道这承包的土地能不能由子女接着承包,不同类型的土地是不是有不同的规定,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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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能否继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以下为您详细分析: 首先,要明确土地的所有权归属。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土地的承包权、使用权、经营权等,不存在继承土地所有权的问题。 对于家庭承包的情况: - 耕地或草地等农用地: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一般不能继承。例如,某农户家庭中一人去世,该家庭承包的耕地不会由去世成员的继承人单独继承,而是由该农户其他成员继续承包经营,若该户成员全部去世,则发包方会收回土地。 - 林地: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比如,老张承包了一片林地,在承包期内去世了,他的子女可以在剩余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这片林地。 对于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承包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同时,该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例如,老李通过公开协商取得了一块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老李去世,他的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这块土地,并继承老李应得的承包收益。 法律依据主要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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