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是否可以由子女继承?
家里的老人去世了,留下了一些农村的土地。子女不清楚这些土地能不能像其他财产一样由自己继承,想知道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在什么情况下土地可以继续由自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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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通常不可以由子女继承,以下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从土地所有权角度来看,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并非个人财产。比如一个村子的土地,是属于这个村子全体村民集体拥有的,不是某一个人的私有财产。所以从所有权层面,不存在继承的说法。 其次,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经营制。在承包期内,如果承包人去世,若户口簿内还有其他家庭成员(如妻子还在原户口簿中,或者有其他家庭成员),那么这些家庭成员可以在承包期限之内继续承包该片土地。这是因为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的,户内还有人就可以继续承包经营。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 最后,如果户口簿中已经无人居住,那么土地应当交还给集体管理,再由集体重新进行分配。 总之,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不能被继承,而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特定情况下,户内其他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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