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是否有继承权?
家里老人去世后,涉及到农村土地的处置问题,不太清楚农村土地能不能像其他财产一样由子女继承。想具体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不同类型农村土地的继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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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以下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从土地所有权角度来看,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村集体所有。这意味着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民只有使用权。 其次,从遗产的法律定义来讲,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由于农村土地的所有权不属于农民个人,所以它不能算作遗产,也就不能被继承。 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农村土地相关权益存在特殊的继承规定: 一方面,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也就是说,虽然土地本身不能继承,但承包人在土地上经营所获得的收益可以依法继承,而且林地承包在承包期内可以由继承人继续承包。 另一方面,宅基地虽然不能被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被继承。因为房屋属于个人合法财产,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人在继承房屋的同时,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但需注意,如果继承人已成为非农业户口,虽可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却不可对其进行修缮、翻新或重建,待房屋损毁后,宅基地将由村集体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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