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了,其土地该如何继承?
家里老人去世后,涉及到土地继承问题让人很困惑。比如家庭承包的土地能不能直接由子女继承,林地的承包权又该怎么处理,还有宅基地能不能被继承等。想了解清楚不同类型土地在老人去世后的具体继承方式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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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后,土地的继承需要根据土地的性质和承包方式等具体情况来确定,以下是不同情况的分析: 对于家庭承包的土地、草地、耕地,其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子女不能继承土地本身。因为我国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这些土地是为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基本生活和生产需要而分配给各农户承包经营的。但土地上的收益,比如种植农作物的收成等,是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的。法律依据是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户仅享有承包经营权。 林地的承包权和承包林地所产生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这是因为林地的生产经营周期相对较长,为了维护林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法律允许林地承包权的继承。依据《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限内继续承包。 通过其他方式取得承包权的土地,例如通过流转、开荒阔地、招标等方式取得的土地,其承包权和承包所得的收益可以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三条规定,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关于农村的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遵循房地一体原则,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不过要注意,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但这只是对基于亲缘关系的宅基地上房屋流转的特殊认可,并不意味着在没有亲缘身份关系的人之间可以通过遗赠形式合法取得宅基地上房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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