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是否可以建立劳动关系?
我是一名律师,和律所之间有一些关于工作关系的疑问。不知道律师和律所能不能像普通员工和公司那样建立劳动关系呢?我想了解一下这里面的法律规定和情况,看看自己和律所之间到底属于什么关系。
展开


律师是可以建立劳动关系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一下。 劳动关系指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从用人单位领取报酬并受劳动保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对于律师而言,如果其与律师事务所之间满足劳动关系的特征,就可以建立劳动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律师事务所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是符合该条规定中的用人单位主体资格的。 实践中,很多律师与律所签订劳动合同,律所对律师进行日常管理,安排工作任务,律师按照律所的要求开展业务活动,并且从律所领取相对稳定的工资报酬,这种情况下双方就形成了劳动关系。比如一些授薪律师,他们按月从律所领取工资,遵守律所的考勤等各项规章制度,与律所之间就是典型的劳动关系。当然,律师行业也存在其他合作模式,如合伙人模式等,这些模式下的关系就不属于劳动关系范畴。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