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出生一年后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我和妻子有个孩子,现在孩子出生一年了。我和妻子感情出现了很大问题,实在过不下去,我想离婚,但不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不允许我提出离婚。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男方在女方分娩后提出离婚的情况,是有明确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这一法律规定的立法本意是为了保护妇女、胎儿和婴儿的合法权益。在女方分娩后的一年内,女方的身体和心理都处于相对脆弱的状态,需要更多的关怀和照顾,同时婴儿也需要稳定的家庭环境来健康成长。所以原则上在此期间限制男方提出离婚。 不过,上述法律条文也规定了例外情况。“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一般是指如果存在比如女方所生子女并非男方亲生、女方实施家庭暴力等严重危及男方人身安全等特殊情形,男方提出离婚的,法院可以受理。所以,孩子出生一年后,从时间条件上已经超出了法律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期限,男方通常是可以提出离婚的。此时如果双方能就离婚相关事宜,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男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