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男方花女方的钱分手了能要回来吗
我和男友同居一段时间,期间我为他花了不少钱。现在分手了,心里有点不平衡,想知道这些钱能不能要回来。想了解从法律角度,在这种情况下,我的钱有没有可能拿回来,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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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居期间男方花女方的钱,分手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要回的。这是因为送给男方的物品通常会被视为赠与,而其他消费往往被看作是自愿支出。 赠与,简单来说,就是一方把自己的财产无偿给另一方,另一方也表示接受。就像《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的,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一旦赠与完成,财产权利转移了,通常就不能随便要回来了。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有下列法定情形,受赠人可以撤销赠与从而要回钱:一是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比如男方伤害了女方或其近亲属,情节严重的情况。二是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要是存在这种有义务却不履行的情况,女方就可能可以撤销赠与拿回钱。三是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要是当初赠与有附带条件和义务,男方没做到,女方也能尝试撤销赠与。 如果双方对同居期间财产有约定,那就按照约定处理。要是没有约定,就要具体审查每笔费用的性质,判断到底是不是赠与。要是涉及金额较大,双方又协商不成,女方可以考虑向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这些钱能不能要回来。但打官司有风险,结果不一定能如预期,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来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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