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恋爱的时候借的钱,分手后可以要回来吗?
我和对象恋爱时借了钱给TA,现在分手了,我想把钱要回来,但又担心没有依据。我不太清楚这种恋爱期间的借款在分手后能不能合法要回,具体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顺利把钱要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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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恋爱时借的钱,分手后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要回来的。 首先,从法律概念来讲,恋爱期间的借款,在法律上会使男女双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通俗地说,就是一方把钱借给另一方,借出钱的一方就有权利要求还钱,这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只要这种借贷关系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违规的情况,借款就应当予以返还,哪怕之后两人结婚了,这笔借款也还是需要归还的。 其次,关键在于要有证据证明这是借款关系。比如,有借条、借款合同等书面凭证,这是最直接有力的证据;如果没有书面凭证,聊天记录、转账备注中明确提到是借款,或者有证人能够证明当时是借款的情况等,也可以作为证据。 而如果是恋爱期间的赠予,情况就有所不同了。赠予一旦完成,一般是不能再要回来的。比如一方送另一方礼物、发红包等,没有明确表示是借款的,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予。 另外,如果涉及彩礼,彩礼可以被视为以结婚为前提的赠予。如果一方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确实是彩礼,而最终双方没有结婚,那么这笔钱是有可能要回来的。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我国《民法典》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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