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用的钱打官司是否能要回来?
我老公在外面有了小三,还给她花了不少钱。我知道后特别生气,想把这些钱要回来。可我又不太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打官司能不能把钱要回来呢?希望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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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简单来说,就是对于夫妻共同的钱,两个人都有说话的份儿,不能一个人擅自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当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小三时,这种赠与行为侵犯了另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通常会被认定为无效。 因为小三获得这笔钱并没有合法的依据,所以原配打官司要回这笔钱是有很大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不过,打官司时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购物凭证等,来证明老公给小三花了钱以及花了多少钱。 然而,在实际情况中,也存在一些复杂的情况。比如,如果赠与的财产已经用于小三和老公的共同生活消费,且难以区分具体数额,那么要全部要回可能会有一定难度。还有,如果老公给小三的钱是他的个人财产(比如婚前财产),那么原配想要要回就比较困难了。所以,打官司能否要回小三用的钱,要结合具体的情况和证据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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