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后转账的钱还能要回来吗?
我和对象分手后,想起恋爱期间有过一些转账。有的是平时的日常开销转账,有的是特殊意义的数字转账,还有些是当时明确说借的。现在我不太清楚这些转账的钱能不能要回来,特别是那些没明确性质的转账,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呢?
展开


分手后转账的钱能否要回,需要根据转账的性质来具体判断: 首先,若是赠与性质的转账,一般较难要回。在恋爱期间,一些表达爱意的自愿转账,比如在特殊节日、纪念日转账带有特殊意义金额(如520、1314等),或者用于双方日常共同开销的小额转账等,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后,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赠与。 其次,如果转账是以结婚为前提的附条件赠与,当结婚条件无法实现时,分手后可以要回。例如,一方为了与另一方结婚而给予对方较大金额的财物,后双方未能结婚,这种情况下,赠与的条件未成就,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财物。 最后,若是转账行为被认定为借款,那么可以要回。比如,转账时明确表示是借款,或者有聊天记录、借条等证据能够证明是借款关系的,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 总之,分手后转账的钱能否要回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键在于确定转账的性质。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