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户口没迁走,现任妻子户口能迁进来吗?
我和前妻离婚了,但她户口一直没从我的户口本上迁走。现在我再婚了,想把现任妻子的户口迁进来,不知道在这种前妻户口还没迁走的情况下能不能办理。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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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前妻户口没迁走,现任妻子的户口通常是可以迁进来的。这是因为户口迁移主要遵循的是落户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而并非以原户口上是否还有其他人的户口为限制条件。 从户籍管理的角度来看,户口迁移涉及到迁入地和迁出地的户籍政策。一般来说,只要现任妻子符合迁入地的落户条件,比如有合法稳定住所、与户主存在婚姻关系等,就有资格申请户口迁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实际操作中,不同地区的户籍政策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要求在办理现任妻子户口迁入时,对户口本上的人员信息进行审核,但这并不意味着前妻户口没迁走就不能办理迁入。只要现任妻子提供了完整的申请材料,如结婚证、房产证等,证明其符合迁入条件,户籍管理部门通常会予以办理。 不过,为了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麻烦,建议在办理现任妻子户口迁入前,尽量与前妻协商,让她将户口迁走。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咨询当地户籍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解决办法。总之,前妻户口未迁走一般不影响现任妻子户口迁入,但具体情况还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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