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监护权的一方是否可以带走孩子?
我和孩子爸爸离婚了,孩子监护权归他,但我很想孩子,就想偷偷把孩子带走一段时间,可又怕这么做不合法。所以想问问 ,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到底可不可以带走孩子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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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监护权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权利。拥有监护权的一方,在法律上承担着照顾、保护孩子以及做出与孩子相关重要决定的责任。
没有监护权的一方,通常情况下是不可以随意带走孩子的。这是因为监护权包含了对孩子的生活安排、教育、医疗等多方面的决定权和照料权。未经拥有监护权一方的同意,擅自带走孩子,可能会侵犯对方的监护权。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没有监护权的一方带走孩子的行为,可能干扰到监护人正常履行监护职责,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不过,没有监护权的一方享有探视权。探视权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在行使探视权时,双方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方式、时间进行。如果想要和孩子有更多相处时间,可以通过与拥有监护权的一方协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合理调整探视的时间和方式,而不是擅自带走孩子。这样既能保障自己与孩子相处的权利,也能避免侵犯对方监护权而引发法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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