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个人所得税非独生子女可以申报独生子女吗?

我不是独生子女,但在申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时,想着能不能按独生子女的标准来申报。因为这样扣除额度会高一些,可又怕违规。想问问从法律规定上来说,非独生子女到底能不能申报成独生子女来扣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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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个人所得税申报中,非独生子女不可以申报为独生子女。下面从法律规定和后果等方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也就是说,税法明确区分了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在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上的不同标准。非独生子女不能享受每月2000元的定额扣除,只能在兄弟姐妹间分摊这2000元额度,且每人最多每月扣除1000元。其次,如果非独生子女违规申报为独生子女,会面临严重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税务机关在后续核查中一旦发现这种虚假申报的情况,不仅会要求纳税人补缴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还会对其进行罚款。同时,这种行为也会影响个人的纳税信用记录,对个人今后的贷款、出行等方面可能产生不利影响。所以,非独生子女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如实申报,避免因违规行为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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