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非居民个人是否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我是一名非居民个人,一直在中国工作。最近了解到居民个人有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能减少不少税。我就想问问,像我这种非居民个人,能不能也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呢?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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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个人能否享受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非居民个人的概念。非居民个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而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目的是为了减轻纳税人的负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相关规定,非居民个人在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选择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有关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54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港澳地区住房等补贴征免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2004〕29号)规定,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 自2022年1月1日起,非居民个人不再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应按规定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也就是说,从2022年开始,如果您作为非居民个人,符合专项附加扣除的各项条件,就可以按照规定进行专项附加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降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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