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以去民政局申请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想离婚,但对方不愿意去民政局。我想问下,我自己一个人能不能去民政局申请离婚呢?要是不能,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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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一个人是不可以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协议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这里强调了“亲自到”以及“双方”,也就是说必须夫妻两人一起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整个离婚登记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环节,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参与、配合完成。 如果只有一方想要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这种情况下就不能通过去民政局申请离婚来解决。不过,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比如存在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会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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