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买了东西不给退该怎么办?


在微信上买东西遇到卖家不给退货的情况,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和解决。首先,我们要明白微信购物本质上也是一种买卖合同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在微信上的交易记录就可以看作是这种书面合同的一种体现。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也就是说,若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如果商品本身没有质量问题,只是消费者单纯不想要了,对于通过网络等非现场方式购买的商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遇到卖家不给退货的情况时,我们可以先和卖家友好协商,拿出法律依据说明自己的诉求。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微信平台进行投诉,提供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据,让平台介入处理。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拨打12315热线反映情况。如果涉及的金额较大,必要时也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