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共同房产吗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挺闹心的,我朋友他老公在外面不知道因为啥欠了债,现在债主找上门说要执行他们住的房子,这房子是他俩婚后一起买的,属于夫妻共同房产。我朋友完全不知情,也不想房子被执行。我就想弄明白,在这种情况下,一方的债务到底能不能执行夫妻共同的房产啊,想了解下具体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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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债务是有可能执行夫妻共同房产的。首先得明确债务的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要是属于这类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夫妻共同房产作为共同财产,是可以被执行用于偿还债务的。 如果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正常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要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那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进而执行共同房产。即便被认定为个人债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包括夫妻共同房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也就是说,如果认定为个人债务,法院也能对夫妻共同房产采取措施,后续可能通过析产诉讼来确定债务人在房产中的份额,再进行相应执行。相关概念:(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析产诉讼:共有人之间就共有财产的分割产生争议,向法院提起的请求分割共有财产的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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