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是否可以由一方承担?

我和配偶离婚了,但之前有一些共同债务。现在想知道能不能让一方来承担这些债务,会不会影响到债主追债,还有具体法律上是怎么规定处理这种情况的,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展开 view-more
  • #夫妻债务
  • #离婚债务
  • #共同债务
  • #债务承担
  • #债务追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可以通过双方协议由一方承担,但这种约定在某些方面存在特定的法律效果。 首先,需要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概念。夫妻共同债务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为了购买家庭住房所借的贷款、为了家庭经营所欠的债务等。 从夫妻双方内部关系来看,双方可以达成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协商后决定,之前为家庭生活所欠的债务在离婚后由男方全部承担,女方不再负责偿还。这种约定在夫妻双方之间是有效的。如果承担债务的一方按照约定履行了还款义务后,有权向另一方进行追偿。比如男方偿还完所有债务后,如果当初约定女方也应当分担一部分,男方就可以要求女方支付她应当承担的那部分金额。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然而,从对外关系,也就是对债权人的角度来看,这种夫妻之间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夫妻双方约定了债务由一方承担,债权人仍然有权向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任何一方要求清偿全部债务。比如夫妻欠了银行贷款,离婚时约定由男方偿还,但银行还是可以要求女方偿还这笔贷款,女方不能以离婚协议的约定来对抗银行的追讨。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债权能够得到实现。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