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有借条能算成立借款合同吗
我把钱借给别人,对方给我写了借条,可现在我有点担心。就想知道光有这张借条,能不能算借款合同已经成立了?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知识,想了解了解仅有借条在法律上对于借款合同成立是怎么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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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借条并不一定算借款合同成立。首先,我们要知道什么是借款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从法律规定来看,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明确,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这意味着,即使有借条,但如果出借人没有实际把钱借给借款人,也就是没有完成款项交付这个动作,借款合同在法律上是不成立的。 而从借条本身来说,如果借条上具备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在一定程度上能对借款事实起到证明作用,但这也不意味着借款合同就必然成立,依然需要结合款项是否实际交付来综合判断。 比如,张三给李四写了一张借条,约定借1万元,一个月后归还,但李四实际上并没有把这1万元交给张三,这种情况下,借款合同就没有成立。再比如,王五和赵六签订借条,写明借款5万元用于生意周转,约定了利率和还款期限,同时王五也把5万元转给了赵六,这种情况下,借款合同就成立了。 另外,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外,其他主体之间的借款合同一般需要符合书面形式等要求,并且遵循相关法律规定的合同成立条件。总之,借款合同的成立不能仅仅依据借条来判断,还要看款项是否交付等多种因素。 相关概念: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 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是自然人之间达成的借款协议,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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