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时双方可以不见面吗?
我有个官司到了法院调解阶段,可我实在不想和对方碰面,一见面可能就容易起冲突。我就想问问,在法院调解的时候,双方有没有可能不见面来完成调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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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调解过程中,双方是可以不见面的。法院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以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 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这里并未强制要求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在场面对面进行调解。 法院在实际操作中,为了促成调解成功、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会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于一些当事人情绪对立严重、见面容易产生冲突或者存在其他特殊情况(比如一方当事人因身体原因无法到现场等),法院可以采用背靠背调解的方式。也就是法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交流,了解各自的诉求和底线,然后在中间进行斡旋、协调,传递双方的意见,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样既避免了双方直接接触可能产生的矛盾激化,又能高效地推动调解程序的进行。所以,法院调解时双方不见面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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