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领证有孩子该如何解除婚姻关系?
我和对象没领结婚证,但有了孩子。现在想分开,不知道这种没领证还有孩子的情况,要怎么解除我们这种类似婚姻的关系,是直接分开就行,还是有啥法律程序,孩子的问题又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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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没领证的话,实际上双方并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婚姻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只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才确立夫妻关系。没领证就共同生活,属于同居关系。 对于同居关系,法律并没有规定专门的解除程序。如果双方不想继续共同生活,直接分开即可。但是,因为有孩子,所以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以及共同财产等问题。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会根据孩子的年龄、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来确定。如果孩子不满两周岁,根据法律规定,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抚养费方面,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如果双方对于孩子抚养权、抚养费以及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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