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监视居住可以上班吗?监视居住的使用条件有哪些?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监视居住的具体规定。我一个亲戚被采取了监视居住措施,我们都很担心。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继续去上班,另外也想弄清楚到底符合哪些条件才会对一个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呢?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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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来说说监视居住的使用条件。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可以适用监视居住措施的: 一种情况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比如说,身患严重心脏病,需要长期卧床治疗,生活起居都需要他人照顾,这种就符合条件。 还有,如果是怀孕的妇女,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出于人道主义等多方面考虑,也可适用监视居住。这是保障女性的特殊权益。 假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为了保障被扶养人的基本生活,也会考虑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比如家里有年迈且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而犯罪嫌疑人是其唯一的子女,就可能适用。 另外,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认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也在适用范围内。 接着说被监视居住能不能上班这个问题。一般情况下,如果被监视居住人要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只要经过批准,并且上班不会影响到案件的侦查、审判等工作,同时也不违反监视居住的其他规定,那么是有可能被允许去上班的。但如果工作的性质比较特殊,比如涉及到可能毁灭证据、干扰证人作证等风险,执行机关很可能不会批准去上班。总之,被监视居住人能否上班要由执行机关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和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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