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的期限通常是多久?
我想了解一下监视居住期限方面的事情。我有个亲戚涉及一个案子,被执行监视居住了,我们一家人都很担心,也不清楚这个监视居住会持续多长时间,心里一直没底,就想知道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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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关于监视居住的期限,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这六个月的期限内,司法机关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一旦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监视居住期限届满了,就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并且,解除监视居住时,应当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需要注意的是,这六个月是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具体到每个案件,司法机关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实际执行的监视居住期限,有可能短于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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