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会无缘无故抓人吗?
我走在街上突然被警察拦住,说要带我回警局配合调查,但又没说具体原因。我心里很慌,也不知道自己犯没犯错。我想知道警察可以无缘无故抓我吗?他们抓人需要遵循什么规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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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警察不会无缘无故抓人。这里涉及到“无故”的定义,它指的是没有合法合理的依据和法定的程序。警察执行抓捕等执法行为,是需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并遵循法定程序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这表明,警察如果要采取拘留这种抓人措施,必须是针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并且要符合上述法定情形。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也就是说,即使是针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进行传唤,也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并且要告知被传唤人原因和依据。 所以,警察在履行职责进行抓捕或者传唤等行为时,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严格的程序要求,不会无缘无故抓人。如果你遇到被警察带走的情况,而警察没有说明合理的理由和依据,你有权要求其出示相关的法律手续和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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