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立案前公安机关询问证人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

遇到个事儿,牵扯到一些法律问题。有个情况是还没正式立案呢,公安机关就询问了证人还做了笔录。我就想知道,这种在没立案之前做的询问证人笔录,在之后要是涉及到相关法律程序的时候,能不能当作证据来用啊?就想了解下这方面具体规定。
展开 view-more
  • #刑事证据
  • #证人笔录
  • #证据使用
  • #未立案前
  • #刑事诉讼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未立案前公安机关询问证人笔录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首先,咱们得明白什么是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含多种类型,像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等笔录、视听资料以及电子数据。 这里面的证人证言,就是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而询问笔录就是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证人口供与被害人陈述进行取证时形成的书面记载。也就是说,询问笔录属于证人证言这一证据类型。 不过呢,虽然未立案前的询问证人笔录能作为证据,但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会运用调查、询问、技术鉴定等多种手段,综合分析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以及其他各类证据,排除其中的疑点,最终确定这份询问笔录所反映情况的真实可信性。所以,不是说有了这份笔录就一定能被法庭采纳作为定案的依据,还得经过严格的审查核实才行。 相关概念: 证人证言: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 询问笔录:司法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