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保全是否可以冻结支付宝和微信?
我准备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担心对方转移财产。我发现对方平时资金往来主要通过支付宝和微信,所以想问问,申请诉前保全的时候,法院可以冻结对方的支付宝和微信账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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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从法律上来说,支付宝和微信账户内的资金属于个人的财产,就像我们放在钱包里的钱一样,只不过它是以电子形式存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这里所说的财产,并没有排除支付宝和微信账户内的资金。 所以,在符合诉前保全条件的情况下,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被申请人的支付宝和微信账户。法院在受理申请后,经过审查,如果认为符合保全条件,会作出保全裁定,并向相关的支付机构(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的运营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冻结被申请人账户内的相应资金。不过,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并且要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否则法院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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