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人是之前的会计,能否红冲发票?
公司之前的发票是由离职的会计开的,现在发现发票有问题需要红冲。我不太清楚因为开票人是之前的会计,这种情况下还能不能进行红冲操作,想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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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开票人是之前的会计是否可以红冲发票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红冲发票。红冲发票,简单来说,就是当你发现已经开具的发票存在错误,或者因为交易取消等原因,需要把原来那张发票的效果给抵消掉,就通过开具一张与原发票金额、内容等相反的红字发票来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相关增值税发票使用规定,红冲发票主要取决于发票是否符合红冲的条件,而不是由开票人是谁来决定。 一般来说,符合以下几种情况是可以红冲发票的。第一种情况,如果发票开具有误,比如发票上的商品名称、数量、金额等信息和实际交易不符,就可以进行红冲。第二种情况,发生了销售退回,也就是商品卖出去之后又退回来了,这种时候原来开的发票也需要红冲。还有一种情况,应税服务中止,比如之前约定好的服务没有继续提供下去,对应的发票同样可以红冲。 只要发票符合上述红冲条件,不管开票人是在职的会计,还是已经离职的之前的会计,都是可以进行红冲操作的。在具体操作流程上,不同类型的发票红冲方式有所不同。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需要先在开票系统中填写《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税务局审核通过后,再据此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而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对来说操作会简单一些,直接在开票系统中找到对应的蓝字发票进行红冲就可以了。 所以,综上所述,开票人是之前的会计并不影响发票的红冲,关键是看发票是否满足红冲的法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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