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的固定资产在今年是否可以加速折旧?
我公司有一些以前年度购置的固定资产,现在想采取加速折旧的方式来处理,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允许。不太清楚对于以前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在今年能不能适用加速折旧的政策,想了解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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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概念。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固定资产采用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方法,使固定资产在使用初期多提折旧,后期少提折旧,从而相对加快折旧的速度,使固定资产成本在有效使用年限中加快得到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八条进一步明确,可采用加速折旧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本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对于以前年度的固定资产在今年是否可以加速折旧,关键在于是否符合上述法律法规规定的加速折旧条件。如果这些以前年度的固定资产确实存在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或者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等情况,那么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加速折旧。不过,企业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固定资产符合加速折旧的条件。企业应当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将相关资料留存备查,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总之,以前年度的固定资产在今年是有可能加速折旧的,但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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