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是否可以一半继承一半赠与?
家里有套房产,现在涉及到分配问题,想一部分按照继承的方式给法定继承人,另一部分想通过赠与的方式给其他人。不知道这样操作在法律上是否可行,具体要怎么办理,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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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是可以一半继承一半赠与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相关的法律概念。房产赠与是指一方自愿将自己的房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而达成的一种合同关系。比如,父母把自己的房子无偿送给子女,子女表示接受,这就是房产赠与。房产继承则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合法拥有的房产按照法律规定或者遗嘱的安排,由继承人依法继承,自继承开始就发生法律效力。例如,父亲去世后,他的房产由其子女按照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 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层面来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办理继承公证事务的同时,可以执行赠与行为。具体操作就是,请所有具备继承资格的家庭成员,携带身份证、婚姻证明原件以及死亡证明、房产证书等相关文件到公证机关,共同申请办理继承公证事项,同时申请赠与公证,将两者包含在同一份公证书之中即可。这样就能实现房产一半继承一半赠与的安排。 需要注意的是,在完成房屋所有权过户之后,如果所持有的房本未满两年,便需承担双重税费;而若是未持有超过五年时间或者并非作为唯一居所使用的情况下,还需额外承担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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