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院签了认罪认罚书能不起诉吗?如果能不起诉该怎么办?
我朋友在检察院签了认罪认罚书,现在心里很忐忑,不知道会不会被起诉。想了解下签了这个书后有没有可能不起诉,如果有,要满足什么条件以及具体该怎么做。
展开


在检察院签了认罪认罚书后,是有可能不起诉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认罪认罚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旨在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从而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意味着其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和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等没有异议,并自愿接受相应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同时,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具体来说,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导致不起诉:一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例如,在一些轻微的盗窃案件中,盗窃金额非常小,且未对被害人造成实质性的损失,这种情况下可能会被认为情节显著轻微,从而不起诉;二是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追诉时效是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诉;超过了此期限,司法机关就不能再行追诉;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是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如果想要争取不起诉,犯罪嫌疑人或其辩护人可以积极向检察机关提供相关证据或材料,证明存在上述不起诉的情形,同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表达真诚的悔罪态度等。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