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强奸未满十四周岁没有谅解书能判缓刑吗


首先,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对于涉嫌强奸未满十四周岁的情况,法律规定,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具有强奸妇女情节恶劣、强奸妇女多人等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从这里可以看出,一般强奸未成年人本身起点刑是比较高的,通常不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范围。 没有取得谅解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犯罪行为对受害者及其家属造成的伤害较深,犯罪者未能得到受害者方面的原谅。这会让法官在量刑时更倾向于认为犯罪情节不那么轻微。 不过,如果犯罪者存在一些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比如是未成年人犯罪,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或者存在犯罪未遂等情况,导致最终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又满足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些条件,那么也是有可能被判处缓刑的,但这种情况相对比较少见。 总之,涉嫌强奸未满十四周岁且没有谅解书的情况下,判缓刑是比较困难的,但不是绝对没有可能,要综合多方面因素由法院来判定。 相关概念: 缓刑:对罪犯先行定罪,但暂不执行所判刑罚,在一定考验期内如果遵守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悔罪表现:犯罪者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后悔、认识到错误,并通过实际行动如坦白交代、积极赔偿等表现出来。 再犯罪危险:根据犯罪者的犯罪情节、过往经历、日常表现等综合判断其再次实施犯罪的可能性大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