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正常缴费的养老险种,还能重复参保吗?
我已经有一个正常缴费的养老险种了,最近又有人推荐我再参加另一个养老险。我有点犹豫,不知道能不能重复参保,重复参保会有什么影响呢?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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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存在正常缴费的养老险种时,是不能重复参保的。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养老保险的基本概念,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规则和管理原则。其目的在于保障公民在年老时能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重复参保不仅违背了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保障性原则,也会造成资源的浪费。 对于重复参保的情况,相关部门也有明确的处理办法。如果发现重复参保,通常会清退其中一份保险。而且重复参保并不能让参保人在退休后获得多份养老金待遇,因为养老金的发放是根据参保人的缴费情况和国家规定的计算方法来确定的,不会因为重复参保而多发放。所以,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在已经有正常缴费的养老险种时,不要重复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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