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领证买房写女方名字能要回吗?

我给女朋友买房写了她名字,但还没领证,现在因为一些原因想把房子要回来,不知道行不行。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要回房子的可能以及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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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没领证买房写女方名字能否要回,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从赠与生效的角度分析。这种行为在法律上一般视为赠与。如果房产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即生效,财产的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此时,房产就归女方所有,男方很难再要回。因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房产一旦过户,赠与行为完成,所有权变更。 其次,若双方不仅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还在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那么男方以恋爱失败等为由要求收回房屋,通常是缺乏法律依据的,无法要回房屋。因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 不过,也存在可以要回的情形。如果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比如还没办理过户登记,房子还在男方名下,男方可以撤销赠与要回房子,这是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另外,如果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情形,赠与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撤销赠与,要回房子,相关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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