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注册资金打去账户写实收资本是否可以?
我准备注册一家公司,在审核注册资金的时候,把钱打到公司账户,然后在记录里写成实收资本,不知道这样操作符不符合规定,会不会有什么风险,想了解下这样做可不可以。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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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审核注册资金打去账户写实收资本是否可行之前,我们先明确几个关键概念。注册资金是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企业股东认缴的出资总额;而实收资本则是企业实际收到的股东投入的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当股东将用于审核的注册资金打至公司账户时,如果该笔资金确实是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实际缴纳的出资,那么将其记录为实收资本是合理且符合规定的。这意味着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的实收资本相应增加。
然而,如果只是为了通过审核而将资金打入账户,之后又将资金抽回,这种行为就属于抽逃出资,是法律所禁止的。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所以,审核注册资金打去账户后能否写实收资本,关键在于该笔资金是否是股东真实的出资且会长期用于公司经营。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如实记录实收资本是可以的,但要杜绝抽逃出资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