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借款不还能否报案诈骗?


网友借款不还的情况,是否能报案诈骗,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断。 一般来说,单纯的借款不还大多属于民事债务纠纷,不属于诈骗。民事债务纠纷是指在平等主体之间,因借贷等民事行为而产生的权利义务争议。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有还款的意愿,只是可能由于暂时的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按时偿还。对于此类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等方式来解决。比如,双方可以重新协商还款期限,或者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借款人偿还借款。相关法律依据有《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然而,如果借款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借款,并且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诈骗罪。例如,借款人谎称自己有投资项目,需要资金周转,诱使出借人出借资金,实际上却将资金用于挥霍,根本没有用于所谓的投资项目,且借款数额达到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这种情况下就构成诈骗。《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此外,如果在借款过程中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如提供虚假的房产证作担保,或者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借款,或者收取出借人的钱款后逃匿等,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刑法》第22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合同诈骗罪,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总之,要判断网友借款不还能否报案诈骗,关键在于判断借款人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以及是否采用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借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