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判决离婚后一方不支付钱能否变卖财产?
我和配偶已经判决离婚了,判决书里明确对方要给我一定金额的财产,但对方一直拖着不给。我现在生活也有困难,就想着能不能把对方名下的一些财产变卖来拿到我应得的那份。不知道这样做在法律上是否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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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判决离婚后,如果一方不按照判决支付相应款项,另一方不能擅自变卖对方财产。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生效判决的效力。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一旦生效,就具有强制执行力,双方都必须遵守和履行。比如判决书中明确一方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额的财产款项,那么这一方就有义务按照判决执行。这就好比我们签订了一个合同,双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其次,擅自变卖财产的行为存在法律风险。在没有经过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一方私自变卖另一方的财产,可能会构成侵权行为。因为财产的所有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即使在离婚案件中,也不能随意侵犯他人的财产权益。就好比您不能随意去拿别人家里的东西一样。所以,不建议您自行变卖对方的财产。 最后,合法的解决途径。如果遇到一方不支付判决款项的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比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这些措施都是在法律规定的程序下进行的,能够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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