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的公积金可以全部取出来吗?
我和配偶名下有一套房,现在经济上有点紧张,想把配偶的公积金全部取出来应急。但不知道在法律和政策上是否允许,想了解下在什么情况下能取,什么情况不能取,以及具体的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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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提取使用。关于能否全部取出配偶的公积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如果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并且是以配偶的名义来提取公积金,一般是可以办理的。例如,购买自住住房时,夫妻双方都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通常可以将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一次性提取出来。但是,不同地区对于公积金提取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规定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购房款的总额,或者有其他限制条件。 然而,如果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提取情形,是不能随意提取配偶公积金的。公积金的管理和使用受到严格的法律和政策约束,目的是保障住房公积金的专款专用,维护职工的住房权益。 所以,能否全部取出配偶的公积金,要先看是否符合法定的提取情形,然后再遵循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在办理提取手续时,通常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退休证明、离职证明等,以证明提取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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