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老婆带来没落户的孩子可以和养父姓吗?
我二婚,老婆带了个孩子过来,这孩子还没落户。我想让孩子跟我姓,不知道在法律上允不允许?希望了解下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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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姓名权的概念。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在我国,公民有权自主决定自己和子女的姓名。 对于二婚老婆带来没落户的孩子能否和养父姓这个问题,我们可以从法律规定中找到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在这种情况下,孩子虽然是二婚老婆带来且没落户,但养父与孩子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是符合“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这一情形的。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最好能取得孩子亲生父母双方的同意,以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如果亲生父母一方不同意,而养父强行让孩子随自己姓,可能会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问题。此外,在办理落户和更改姓氏时,要按照户籍管理部门的要求和流程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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