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骗来的钱交给其他人还能收回吗


把骗来的钱交给其他人,在某些情况下是能够收回的。 首先得明确一个法律概念,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依法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中有明确规定,即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如果骗钱的人把钱交给了其他人,存在几种可能收回的情况。一是接受钱的人明知这是骗来的钱却仍然接受,这种情况下,法律是支持将钱追回的。比如张三知道李四的钱是骗来的,还帮李四接收并保管,那么这钱就能被依法追缴。二是接受钱的人没有付出任何代价就得到了这笔骗来的财产,也就是白拿,那也可以被追回。还有,如果接受钱的人所花的价钱明显比市场价低得多而获得这笔骗来的钱,比如用极低价格买了诈骗来的贵重物品,这种情况下也能追回。另外,若对方是从某种非法的债务或者违法犯罪举动中获利了诈骗得来的财产,同样要被追回。 不过,如果接受钱的第三方是出于善意收下这笔钱,比如毫不知情,正常进行交易获得,那可能就无法讨回。但即便如此,受害者的损失仍可以通过让诈骗者承担退赔责任来弥补。而且,追钱的过程一般是由司法机关主导,公安机关会尽力侦查,努力帮受害者把被骗走的钱找回来。受害者要做的就是及时报警,积极配合调查,尽可能提供更多有助于破案的信息,这样能增加追回被骗款项的可能性。 相关概念: 追缴:就是司法机关强制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财物收归国有或退还给被害人。 责令退赔:是要求犯罪分子把违法所得财物退还给被害人,如果财物已经不存在,就要赔偿相应损失。 善意取得:指无权处分人将其受托占有的他人的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的,如受让人在取得该财物时系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取得该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所有权。这里说的善意是指受让人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在诈骗中,如果第三方善意取得财物,就可能影响被骗钱财的追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