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的人坐牢了还能起诉吗
我借给朋友一笔钱,有借条和转账记录。但朋友因为其他事坐牢了,我这钱还没还我。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去法院起诉他还钱呢?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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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当遇到欠钱的人坐牢了,债权人仍然是可以起诉的。这里涉及到两个关键的法律概念,即诉讼权利和诉讼管辖。 诉讼权利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民事纠纷中,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你和欠钱人之间存在借贷关系,这属于财产关系纠纷,所以你拥有向法院起诉的权利,并不会因为对方坐牢而丧失。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对于这种被告被监禁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也就是说,你可以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 在起诉时,你需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比如借条、转账记录等,来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以及借款的金额等事实。法院受理后,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即使被告在坐牢,无法亲自参加庭审,法院也可以通过合适的方式,比如远程视频等,来保障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如果经审理,法院认定借贷关系成立,会依法作出判决,要求被告还钱。所以,不用担心对方坐牢就不能起诉追讨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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