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的货款,可以起诉个人吗?
我给一家公司供应货物,对方拖欠货款很久了。现在这家公司经营状况不太好,我担心钱要不回来。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起诉公司里的个人,比如老板或者股东,让他们来还这笔货款呢?主要就是想弄清楚能不能把个人列为被告去追讨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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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公司欠的货款是不能起诉个人的。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意味着正常情况下,公司的债务由公司自己承担,作为债权人不能随意起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股东。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个人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导致公司债权人利益受到严重损害,那么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这些个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例如股东虚假出资、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或者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等情况 。 在决定是否起诉个人之前,需要仔细审查是否存在这些特殊情形,并收集相关证据。如果没有特殊情况,直接起诉个人很难得到法院支持,建议还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来追讨货款。 相关概念: 法人:简单说就是法律上拟制的“人”,公司作为法人,可以像人一样有自己独立的财产,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种经济活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财产权:公司对自己拥有的财产所享有的一系列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用来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承担债务。 连带责任:就是多个责任人中的任何一个都有义务对债权人承担全部的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其中一个或多个责任人来偿还全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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