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公司与股东如何才能追回欠款?


如果想起诉公司与股东追回欠款,可以参考以下步骤和要点: 首先,尝试协商解决。这是最省时省力的办法,如果能通过友好沟通让公司还款,自然是最好的,也能维持双方关系。 若协商无果,就要进入法律程序。第一步是收集证据,像合同、交易记录、欠条、书面协议、通信记录等,这些证据能证明债务存在以及公司违约。这就好比打仗需要武器,证据就是我们打官司的有力武器。 接着,编写起诉状。要清楚明确地写出诉讼请求,也就是你希望法院怎么判,比如让公司和股东还钱以及还多少;陈述事实,就是说明欠款是怎么回事;阐述理由,解释为什么你认为公司和股东该还钱。同时,附上之前收集的证据。 然后,将起诉状和证据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并按规定支付诉讼费。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公司所在地等有相应管辖权的法院,具体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担心公司转移资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就像是给公司的财产上一把锁,防止他们偷偷把钱或其他值钱的东西转移走,确保判决后能顺利执行到钱。 之后,要积极参与庭审,在法庭上提供证据,为自己辩护,回应公司的抗辩。这是展示自己诉求合理性的重要环节,要清晰表达自己的观点。 一旦法院判决支持你的诉讼请求,要是公司不主动履行,你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股东责任,如果公司无法偿还债务,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能证明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虚假出资等行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要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例如,股东本应出资100万,但实际只出资50万,那么在公司还不上钱时,该股东可能要在这50万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相关概念: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 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