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没有结婚证该怎么离婚?


首先,我们要清楚没有结婚证的情况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认定。第一种情况,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这就意味着,虽然没有结婚证,但在法律上你们就如同已经登记结婚的夫妻一样。要是想“离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规定,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按照正常的离婚案件来审理,包括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权的判定等。比如夫妻共同经营积累的财产,一般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子女抚养权会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决。 第二种情况,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这种关系在法律上被认定为同居关系,而不是婚姻关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不过,如果涉及到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人民法院是会受理的。比如在同居期间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财产,双方可以先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割。对于子女抚养问题,和婚姻关系中的子女抚养判定原则类似,也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所以,没有结婚证要“离婚”,关键在于确定双方关系的性质,然后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如果自己拿不准,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