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经济诈骗犯?


经济诈骗犯,通俗来讲,就是实施了经济诈骗犯罪行为的人。经济诈骗犯罪并非是一个具体的罪名,而是一类犯罪的统称,它包含了多种涉及经济领域的诈骗行为。 从法律概念上来说,经济诈骗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手段,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欺骗手段”多种多样,比如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等。例如,骗子谎称自己有一个很赚钱的投资项目,吸引他人投入资金,实际上这个项目根本不存在,这就是典型的虚构事实进行诈骗。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涉及经济诈骗的罪名有很多,像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集资诈骗罪等。以诈骗罪为例,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再说说合同诈骗罪,它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财产的一种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对合同诈骗罪做出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集资诈骗罪也是常见的经济诈骗犯罪之一。它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总之,经济诈骗犯就是那些利用各种经济手段进行诈骗活动,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的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提高警惕,避免成为经济诈骗的受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