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已入账的土地是否要计提折旧?

我公司有一块已入账的土地,对于这块土地是否需要计提折旧不太清楚。在实际账务处理中,不确定按照法律规定该如何操作,想了解一下已入账的土地到底要不要计提折旧,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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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折旧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我国,已入账的土地是否计提折旧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计提折旧的概念。计提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简单来说,就是把固定资产随着使用而逐渐损耗的价值,以一定的方式计算出来并分摊到各个会计期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这里所说的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一般是指过去国有企业划拨取得的土地,这类土地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后,不计提折旧。因为从本质上讲,土地不同于一般的固定资产,它不会因为使用而像房屋、设备等那样发生有形的损耗,其价值通常不会随着时间和使用而减少。 然而,如果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是作为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而是作为无形资产核算。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应当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所以,如果土地是以无形资产形式入账,要根据其使用寿命来确定是否进行摊销。一般情况下,企业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要在规定的使用期限内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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