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土地使用权是否要计提折旧?

我公司取得了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在财务处理时拿不准这块土地使用权要不要计提折旧。不清楚在法律规定上,土地使用权到底需不需要计提折旧,希望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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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计提折旧,而是进行摊销。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相关概念和法律依据。 首先,折旧通常是针对固定资产而言。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企业通过对固定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来反映固定资产因使用而逐渐损耗的价值。 而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对于土地使用权,企业应采用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十七条规定,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不过,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企业将土地使用权用于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地上建筑物时,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摊销和提取折旧。但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应当计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随着房屋建筑物的销售进行相应的成本结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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