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领取结婚证的夫妻能否离婚?

我和伴侣没有领取结婚证,但一直以夫妻名义生活,现在感情出现问题,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像正常夫妻那样办理离婚手续,具体要怎么处理我们之间的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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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未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能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离婚,具体情况需要区别对待: 首先,要明确结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是确立夫妻关系的必经程序。所以,严格意义上,未领取结婚证的双方不是法律上的夫妻。 其次,对于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如双方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不存在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下,如果要离婚,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一)项规定。 然而,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不能通过离婚程序解决,因为双方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但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纠纷,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例如,对于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会按照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对于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 如果是结婚证丢失的情况,夫妻可以补办结婚证后再办理离婚手续。补办方法包括带上身份证到发证的婚姻登记处查找结婚登记档案,婚姻登记部门出具查档证明,然后补办结婚证,或者直接去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若是起诉离婚,一方结婚证丢失的,可先到原结婚登记的民政局找婚姻档案或委托律师调取结婚档案,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后,再到法院立案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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